二新线两起断线事故调查报告

作者:本站发布机构:本站发布日期:2018-11-24

一、事故经过

  2007524日中午,35KV二新线路021-022号杆C相导线与10KV岳圩回路053-054号杆中导线由于交叉跨越距离不足,导致线路间放电,引起两回路停电事故,同时,还造成时安分支线T接杆悬式瓷瓶和利兴分支足谷台区避雷器分别被击穿。同年819日十二时三十分,35KV二新线路088-089号杆C相导线与10KV堂怀回路阮兴华分支中导线由于交叉跨越距离不足,导致线路间放电,35KV线路导线截面损伤达12%10KV回路中导线发生断线事故。

  35KV二新线路始建于20069月,2007423日经验收后投入运行,导线型号为LGJ-120,最高负荷不超过10000千瓦,在运行不到半年即发生了因与10KV线路交叉跨越距离不足故障停电两次事故。经现场事故调查分析,交叉跨越两处档距(021-022号杆,088-089号杆)分别为320米和380米,属平地门型杆,对地距离8.3米和7.3,10KV线路中导线(岳圩回路053-054,堂怀回路阮兴华分支3号杆)对地距离7.9米和7.05米。两处交叉跨越距离只有0.40.25米。而35KV二新线设计图中021-022号杆,088-089号杆的图标档距分别为200米和250,由于天气炎热和负荷变化,导线金属发生物理反应,致使该两处档距弧垂下沉,造成线间放电。由此来看,造成交越放电断线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原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《35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73-1992)中基坑定位规定: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%,。间接责任者为工程验收小组、公司工程监理小组、35KV巡线班在工程建设期间监理和验收、运行维护期间未及时发现这两处重大安全隐患。

  二、事故暴露出的问题

  1.负责二新线路工程施工单位的蒙仁亮施工队没有相应施工资质、能力和安全、质量保障的民工队,据调查民工队从未进行安全、质量和施工规范、标准的学习、教育、监督及考核,施工中贪图便利,不按设计图纸基坑定位,竣工后不认真自检,致使安全、质量责任落空。

  2.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管理不到位,特别是对工程技术管理的关键工序监督不到位,还存在一定的"盲区"和漏洞,对施工中不按设计方案实施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。

  3.施工人员在紧线时安全意识淡薄,责任心差,未严格把关,对出现交越距离严重不足的问题未向工程管理部门反映。

  4.工程验收人员,在线路验收期间未把好安全技术、质量关,未对施工记录的准确、完整、真实性和工程监人员进行交流和核实,致使线路带缺陷运行。

  5.线路运行人员,对线路巡视、检查不到位,对线路台账与实际不符未提出质疑和异议,同时也暴露出运行人员对巡视工作重视不够、经验不足。

  三、事故引发的思考

  1.在工程招投标阶段,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业绩,综合考察施工人员构成和其素质,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及施工机械等情况,坚决杜绝将工程承包给一些无资质、无技术、无组织能力或与工程建设标准要求不相符的施工企业(),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。

  2.规范工程建设"项目部制",健全各级人员安全、质量考评细则,严格遵循工程安全、质量三级预检制,规范工程建设的"三措"(安全措施、技术措施、组织措施),做好"三措"的现场实施和监督,将安全质量责任层层分解、层层落实、层层把关,力求做到"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承担责任"

  3.全面贯彻工程建设监理制,严格履行有关监理的职责和义务,尤其对关键工序,监理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到"旁站监理"必须做到"谁签字,谁负责"

  4.杜绝施工资料、记录的弄虚作假现象,确保施工资料、记录的及时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准确性,以便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能做到有据可查。

  5.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、标准和规定,坚持施工资料、记录、报告与实物同步进行,一旦发现疑点,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分析处理,一一排查原因,层层追究责任,对于隐蔽工程必要时可以进行开挖基础或落线抽查,防患于未然,提高验收质量,做到"谁验收,谁负责",力求将安全、质量隐患消灭于工程投产之前。

  6.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坚持"管质量必须管安全"的原则,不仅要加强工程投资控制、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,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、质量、措施等的检查力度,力求做到"关键工序必须亲临现场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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